辩题:为求正义,未经合法管道获取的证据应当/ 不应当呈堂证据
日期:5.4.2014
时间:6pm-8pm
赛场:KPS DP3
辩手:
(正)博特拉大学-魏明宽、黄薇羽、叶振唐、王熙渝
(反)砂拉越大学-潘慧雯、朱泽天、许勋扬、谢雍斌
评审:龙纹敏、刘国伟、梁泽宗
辩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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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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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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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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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证据都是关键,是会说话的证人,都应有呈堂的机会;若死守程序,只会远离证据,远离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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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的证据能带来准确的审判,维护正义社会的标准。每一案件都能做到公平正义的时候,才能捍卫司法,提升社会公信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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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证据违反宪法及取证方式,侵犯人权,违背刑事诉讼法的根本宗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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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据的公正度是刑事诉讼的基础与核心,保证了搜寻证据的真实性、可信度,提高了证据的证明力和说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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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法律有冲突,威胁现有司法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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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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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纹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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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探讨辩题的细腻度不够,基本的“正义”都没有被论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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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不应单靠预设的思路对辩,而是应靠临场思维驳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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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论赛场上应放胆辩驳,而不是避而不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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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采用大马案例。
刘国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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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题变成了口才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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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方没把程序正义的重要性提出。
梁泽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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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论点不明确,尤其是反方应把论点整理得更有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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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三辩驳论后,已断定其中一方无力回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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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方立论不完整,方向不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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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象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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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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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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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数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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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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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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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结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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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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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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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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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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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佳辩手:(正三)叶振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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